MRC 可視廣告曝光規範明定可視度供應商應評估廣告本身,而不是評估可放送廣告的 iframe。Active View 會使用下列技術來實施這項政策:
- 在顯示期間:包含
id=GoogleActiveViewElement
的<div>
會安插在廣告素材元素周圍,以指出廣告素材在廣告回應中的精確位置。 - 在可視度評估期間:Active View 會找出這個
<div>
並評估包裝的廣告素材元素曝光次數,而不是評估可放送廣告的 iframe。
一旦認定包裝的廣告素材元素已載入,Active View 就會立即開始評估。在大多數情況下,Active View 會使用 Intersection Observer API 來評估可視度,但在舊版瀏覽器則會採用其他技術。
有時候,廣告素材 <div>
會收合為零大小,因此無法直接用於評估。有兩個主要原因會導致這個情況:
- 使用的樣式屬性導致
<div>
無法擷取正確的幾何圖形 (例如position=absolute
)。- Active View 會在
<div>
中搜尋大於 30 像素 (大小下限) 的圖片、頁框或 iframe 元素。如果找到,Active View 會直接評估該元素的曝光次數。 - 如果在相同的廣告素材
<div>
中找到多個候選元素,Active View 會評估最大的。
- Active View 會在
- 執行自訂 JavaScript 當做廣告素材酬載,導致實際內容插入到廣告 iframe 中的其他位置,但超出廣告素材
<div>
之外。- Active View 會搜尋第二個具有類別屬性
GoogleActiveViewInnerContainer
的<div>
。這個<div>
會展開成廣告容器的大小,但允許系統從廣告 iframe 內評估容器大小。
- Active View 會搜尋第二個具有類別屬性
常見問題
為何廣告版位可視度異常的低,而且被分類為「不可視」?
最常見的原因是標頭出價,導致廣告素材從未插入網頁或插入到廣告素材
<div>
之外的其他位置。可評估自訂廣告素材或非頁內廣告素材嗎?
任何會導致
<div>
無法擷取廣告素材內容大小的廣告素材顯示行為都不受支援,而且不保證可與 Active View 評估功能搭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