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elsen 是一間目標對象評估公司,經營電視相關業務已超過 100 年,最近推出名為 Digital Ad Ratings 的數位目標對象評估產品。Digital Ad Ratings 為 Ad Manager 提供的進階影片功能,可依據 Nielsen 保證預訂廣告活動。
為了讓影片廣告活動發揮更多價值,並簡化 Nielsen 在 Ad Manager 中的整合程序,自 2021 年 8 月起,特定發布商將能看到下列強化項目:
新的「觸及目標的曝光次數」單元類型
舊做法為確保 Nielsen 評估的預訂委刊項能達成放送目標,Ad Manager 先前會使用委刊項曝光次數目標做為所需觸及目標曝光次數的評估目標。
- 如果您將目標設為 100 萬次曝光,Ad Manager 會假設需要對所選的 Nielsen 年齡和性別客層放送 100 萬次曝光。
- 每天在放送廣告活動後,Nielsen 必須辨識廣告觀眾的年齡區間和性別,再依據各個廣告活動,每日將各個客層細目的匯總資料提供給 Ad Manager。
- 放送委刊項時,Ad Manager 會根據 Nielsen 資料自動更新曝光次數目標,確保委刊項能夠完整放送。
示例
某個 Nielsen 評估委刊項的曝光次數目標為 100 萬,且放送速度一直維持在接近 50% 的客層內比率。根據 Nielsen 提供的客層報表,Ad Manager 會自動將委刊項的曝光次數目標更新為 200 萬。
觸及目標的曝光次數不再需要曝光次數評估目標,我們新增了名為「觸及目標的曝光次數」單元類型,搭配名為「觸及目標的千次曝光出價」的新費用類型使用。
只有在總收視點數供應商設為「Nielsen Digital Ad Ratings」時,才能使用「觸及目標的曝光次數」單元類型。只有在單元類型設為「觸及目標的曝光次數」時,才能使用「觸及目標千次曝光出價」費用類型。程式輔助和預訂的委刊項類型皆須設為「標準」。
已啟用 Nielsen 的提案委刊項只能選取「曝光次數」或「觸及目標的曝光次數」單元類型。
更多建議項目
觸及目標的比率預估值:您可以輸入「觸及目標的比率預估值」,在收到 Nielsen 所提供的報表資料之前 (大約是前 3 天),系統會使用該預估值來計算放送速度。這個值必須大於 1%,而在共視的情況下,可能會有多個委刊項超過 100%。這個值沒有上限,但設太高可能會導致放送次數不足;如果將值設得太低,則可能會發生超量放送的情形。這樣可能會對其他委刊項放送造成風險。
示例
當您將某個委刊項 (曝光次數目標為 100 萬) 的觸及目標比率預估值設為 1%,則在獲取依據 Nielsen 報表所產生的準確觸及目標比率之前 (大約是放送的前 3 天),Ad Manager 會以該委刊項推估總曝光次數目標為 1 億次的情況,來調整該委刊項的放送速度。
共視設定:與共視相關的設定,仍可在觸及目標的曝光次數目標中使用:
這些設定可讓您獲得透過共視放送的曝光功勞,並讓廣告活動觸及超過 100% 的目標。舉例來說,如果廣告活動的觸及目標曝光次數為 100 萬次,您可能只需放送 80 萬次曝光即可達成目標。
新的「客層命中率」計算方式
舊做法為確保 Nielsen 評估的預訂委刊項能達成觸及目標的曝光次數目標,Ad Manager 先前會為各個裝置類別指派曝光目標,藉此決定需要的曝光次數。
新的客層命中率是根據廣告活動中,各裝置類別的曝光比重計算,所得出的加權觸及目標比率。委刊項摘要中會顯示這個新的「客層命中率」*。
* Ad Manager 會計算兩種觸及目標費率,一種是自委刊項開始日期 (或最多 1 年前) 計算,另一種則只計算當月費率。舉例來說,若今天是 6 月 13 日,這項費率會根據 6 月 1 日至 6 月 13 日的資料計算。這個費率僅適用於計算程式輔助保證廣告活動的費用。
如果沒有電腦或行動裝置的觸及目標比率,但有曝光次數,系統會使用連網電視的觸及目標比率,並排除共視因素。
程式輔助保證和帳單變更支援
舊做法Ad Manager 先前只對預訂影片委刊項提供 Nielsen Digital Ad Ratings 評估功能。
Nielsen 評估功能可用於程式輔助保證的影片委刊項,還可以根據程式輔助提案中的設定,只針對客層內曝光次數向廣告主自動收費。設定廣告活動時,買方可以協商 Nielsen 目標對象和共視設定。
廣告主計費
請一律將提案的開始日期設為每個月的 20 日之前,確保 Nielsen 有時間傳送每月帳單週期所需的資料。
Ad Manager 程式輔助保證的計費工作流程會自動向買方收費。計費方式是將已放送的曝光總次數,乘以當月計算的觸及目標比率。
發布商計費
針對這類交易,發布商收到的淨收益相當於每月的收益分潤,會在月底後只針對屬於觸及目標 (或客層內) 的曝光次數計費。淨收益的計算方式如下:
(收益分潤百分比 × 觸及目標的千次曝光出價 × 曝光次數 × 客層內百分比) / 1000
此外,進階功能也適用於以下情況:
- 補償項交易:我們只會根據觸及目標的曝光次數收益,向發布商收取收益分潤,做為補償項交易的費用。
- 多重客戶管理:系統只會根據觸及目標的曝光次數所產生的收益計算分潤。
- 階層式收益分潤:如果採用階層式收益分潤百分比,系統只會根據觸及目標的曝光次數產生的收益計算分層收益。
- YouTube 交叉銷售:這類交易無法指定 YouTube 交叉銷售廣告空間。
應付憑據
由於 Nielsen 會針對其數位目標對象評估服務收取使用費,因此在每月底過後,系統會向發布商收取 Nielsen 服務費用,計算方式如下:
Nielsen 費率 × 曝光次數
** 包括客層內外的曝光次數
「Nielsen 費率」是由發布商和 Google 議定。如果發布商已使用 Nielsen 評估服務,則已具備此費率。這筆費用會與已啟用 Nielsen 評估功能的預訂委刊項費用合併。此外,進階功能也適用於以下情況:
報表功能更新
如果設定傳統預訂委刊項或程式輔助保證委刊項時,將 Nielsen Digital Ad Ratings 設為總收視點數供應商,則對於新的「觸及目標的千次曝光出價」費用類型,「歷來資料」報表中的千次曝光出價總收益和曝光總數指標會排除上述委刊項的「客層命中率」。也就是說,程式輔助保證淨收益報表不會將「客層命中率」納入考量。
如要根據「客層命中率」這項因素估算收益,請按照下列步驟操作:
- 透過委刊項的「歷來資料」報表決定千次曝光出價總收益
- 乘以該委刊項的生命週期「客層命中率」(請參閱「新的『客層命中率』計算方式」)
與報表中的任何收益一樣,此為預估值。用於計費的「客層命中率」是每月費率 (而非生命週期),於月底後決定。如果發布商採用的是階層式收益分潤,系統只會採用第一個階層,因為實際階層要到月底才會決定。
更多建議項目
- Ad Manager 報表無法提供客層命中率,但可能不久後就會透過 API 報表提供
- Nielsen 評估委刊項的報表指標,與程式輔助保證提供的指標類似